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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于 2011/09/15閱讀(1768)來源 zxj標簽 質監總局
摘要
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日前,我局收到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通報食品用香精香料適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有關問題的函》(衛辦監督函〔2011〕773號,見附件),請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遵照執行。
附件: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通報食品用香精香料適用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有關問題的函(衛辦監督函〔2011〕773號)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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