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其中明確,要加強食用農產品上市前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把關,加大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力度。
內容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強化全鏈條監管合力,堅決守牢食品安全底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意見》從完善食用農產品協同監管、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加快建立食品貯存監管機制、加快建立食品運輸協同監管機制、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健全餐飲服務綜合監管機制、完善進口食品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八方面作出部署。
在完善食用農產品協同監管方面,《意見》指出,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加強食用農產品上市前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把關,加大禁限用藥物和易超標常規藥物殘留速測力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優先采購附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食用農產品,完善不合格產品閉環處置流程。
在加快建立食品運輸協同監管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建立實施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依法建立散裝液態食品運輸準運制度,明確運輸散裝液態食品車輛的食品安全準入條件和技術標準,核發食品準運證明,確保專車專用。制定實行運輸準運制度的散裝液態食品重點品種目錄。
同時,加強食品運輸全過程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糧食和儲備等部門建立健全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運輸發貨方、承運方、收貨方的協同監管機制,研究制定運輸電子聯單管理要求,加強交付、裝卸、運輸管理和運輸工具日常管理,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壓實各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防范污染變質風險。
在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方面,《意見》提出,壓實網絡食品銷售從業主體責任。網絡交易平臺企業要按規定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對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展示、藥物殘留檢測等進行檢查把關。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下一步,各有關部門將各負其責、有效協同,確保食品安全全鏈條、各環節監管有機銜接,責任全面落實,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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